关于组织开展“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系列成果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20:03:31 作者:培养科 点击:3521
各研究生培养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23﹞33号)的核心精神,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登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4﹞5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340号)的相关要求,推动我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区域特色的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在体制机制、科学研究、培养模式、选才鉴才、师资队伍、交流合作等方面聚力用劲,学校依托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联合校内外学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进行系统性孵化。在成果孵化过程中,为围绕“巴蜀音乐文化”推动科研团队建设,取得一批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重大科研成果,以科研促进教学,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系列成果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
(三)每个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1人,提倡采用团队合作的方式进行申报,鼓励跨系(院)建立团队。
二、项目设置及说明
(一)项目设置
1.“巴蜀音乐专题研究文集型教材”建设与出版项目,拟立项5项,建设经费2万元/项。
2.“巴蜀音乐史专著型教材”建设与出版项目,拟立项5项,建设经费4万元/项。
(二)项目要求
1.“巴蜀音乐专题研究文集型教材”项目要求:
(1)“文集型教材”项目须以“巴蜀音乐”为主题,以知网论文或其他形式成果中已经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为内容,尽可能从专业音乐期刊(包括核心期刊和专业音乐学院学报)上选取相关主题的文章。
(2)项目须对所选择的文论书写一份选择缘由的学术综述,出版时将作为此教材“导论”的基础。
(3)每本“文集型教材”以15-20篇文章为宜,最终文本篇幅在20万字左右,不超过25万字为限(不包括谱例)。
2.“巴蜀音乐史专著型教材”项目要求:
(1)“专著型教材”项目须以“巴蜀音乐史”为主题,且在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
(2)每本“专著型教材”最终文本篇幅不少于20万字(不包括谱例)。
(三)建设周期
“文集型教材”项目建设期为1年,“专著型教材”项目建设期为2年。所有项目均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延期,须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1次且不超过1年,且项目经费不再进行年度结转。如未按照要求如期结题,研究生处将终止其项目,并按相关规定追回项目经费。
(四)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四川音乐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三、结项要求
(一)时间:“文集型教材”项目立项后1年,“专著型教材”项目立项后2年(以立项通知书时间为准)。
(二)提交材料:文集型教材书稿样本/专著型教材书稿样本。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材料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组鉴定合格后,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在音乐类专业出版社出版。
(三)项目所有成果均须署名“四川音乐学院”,并标注资助信息“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
(四)文论集或专著著作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做到文责自负。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书。
(二)系(院)审核报送。系(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基本情况审核后,汇总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三)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并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正式立项。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纸质材料。系(院)向学校报送的推荐纸质材料,包含《“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系列成果建设项目申报书》及《“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系列成果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电子材料。系(院)将本单位项目的申报书及汇总表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至邮箱307961659@qq.com,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截止日期:2024年9月3日17:00。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5430282。
附件:
2.“巴蜀音乐文化教学、创作与研究”系列成果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