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23-10-07 18:27:38 作者:招生科 点击:9076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主旨
复试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全面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精神、创新意识等综合条件,确保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力争选拔出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
二、复试组织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培养系(院)组建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和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及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进行。
三、复试缴费
1.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计财处”或“sccmjcc”。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
2.选择“缴费”。
3.进入登录页面,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密码为:000000_Sccm
4.登录后选择“其他缴费”后即可通过微信支付。
5.缴费起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9日。
注:如缴费不成功,属系统繁忙,请换时间再试。
四、复试材料提交及审核
(一)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下载打印并书面签署《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点此下载,下称《承诺书》),将亲笔签署并加盖本人指印的《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于2023年10月9日中午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交。
(二)按我校复试科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说课PPT等。考生自备伴奏人员(考场仅提供钢琴,其余乐器自备)。涉及音频伴奏或播放PPT的,需将文件装U盘(建议备用1份),U盘内仅存考试用相关内容,考试前提交给考场工作人员。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已确认复试的推免生按照公示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准时参加,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延误将不予补考。
备注: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参加复试;2.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该科目考试。3.有需要配备伴奏的考试科目,需严格按照复试要求执行。
六、科目成绩要求及录取原则(各科目均按百分制计算)
(一)科目成绩要求
培养系(院) |
研究方向 |
复试科目及分值占比 |
科目成绩要求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学 |
①音乐教育综合理论测试50% |
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换算为百分制)低于80分不录取。 |
钢琴系 |
钢琴 |
①演奏主科95% |
科目①低于80分不录取。 |
美术学院 |
动画 |
①Zbrush角色速塑60% |
科目①、②成绩任意一科低于80分的不录取。 |
舞蹈学院 |
舞蹈教育 |
①舞蹈表演40% |
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换算为百分制)低于80分不录取。 |
舞蹈创作 |
①舞蹈作品编创50% |
(二)录取
1.各专业按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择优录取。
2.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和体检材料。
3.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三)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在复试过程中,提交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监督和复议
推免生录取工作要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我校将对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推免生复试和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研招专用邮箱yzw@sccm.edu.cn、QQ962204493和咨询电话028-85430277。
监督部门: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430120。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