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17:22:44 作者: 点击:2856
各研究生培养系(院):
为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训练,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培育学术创新精神,学校拟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申请人可根据《2024年度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范围,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项目类别、申报对象及资助金额
项目类别及数量 |
申报对象 |
资助金额 |
备注 |
重点项目 (拟建设4项) |
研究生导师 |
1.5万元/项 |
限研究生导师填报,且必须填写1至4名在读研究生作为参研人员 |
一般项目 (拟建设20项) |
2023级、2024级在读研究生 |
0.6万元/项 |
原则上须由研究生导师作为项目指导教师 |
3.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所有项目均不允许延期,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延期,须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1次且不超过1年,且项目经费不再进行年度结转。如未按照要求如期结题,研究生处将终止其项目,并按相关规定追回项目经费。
4.项目的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费使用管理参照四川音乐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1.已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类似选题重复申报研究生科研项目。研究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关联的申请项目,需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填写的项目与已承担的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基本相同或近似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项目结项。
2.申报项目需认真填写《申报书》,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三年的申报资格。
3.编撰一般性的教材、教辅资料、读物等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研究生科研项目,有研究生科研项目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三、中期检查与结项要求
1.中期检查
立项项目须按时参加由研究生处组织的中期检查。中期检查通过后方能继续开展项目研究。
2.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须以论文形式结题,在南大核心期刊(含扩展)、北大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8000字以上),最终成果发表须为导师与项目团队中的研究生合作署名完成(排名自定),公开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结项时须提交论文期刊原件、扫描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正文)和结题验收表。
一般项目:须以论文形式结题,公开发表不少于5000字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科研项目及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结项时须提交论文期刊原件、扫描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正文)和结题验收表。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填写对应的《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至所在系(院)。
2.系(院)审核报送。系(院)对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可行性、基本条件的保证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评审立项。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在全校范围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并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正式立项。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1.纸质材料。系(院)向研究生处报送的推荐纸质材料,包含《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
2.电子材料。系(院)将本单位项目的申报书(申报书文档须命名为“系(院)全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及汇总表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邮箱cyyjscpyk@163.com。
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的申报材料。
3.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5430282。
附件: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