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中心

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通过全面考察学生的道德品质、知识水平、专业素养、科研精神、创新意识等综合条件,确保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力争选拔出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培养系(院)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遴选和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及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进行。

 

三、复试缴费

1.参加复试的推免生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音乐学院计财处”或“sccmjcc”。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

2.选择“缴费”。

3.进入登录页面,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_Sccm

4.登录后选择“其他缴费”后即可通过微信支付。

5.缴费起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不准予复试。

 

四、复试材料提交及审核

(一)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须下载打印并书面签署《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一,下称《承诺书》),将亲笔签署并加盖本人指印的《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于2024年10月10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提交。

(二)按我校复试科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微课教学PPT、音频伴奏等电子化数据需自备U盘拷贝(建议备用1份),U盘内仅存考试用相关内容。纸质版微课教案等材料自行打印装订8份,考试时将以上材料交给考场工作人员。考生自备伴奏人员(考场仅提供钢琴,其余乐器自备)。

 

五、复试时间及安排

已确认复试的推免生按照公示的时间、场次和要求准时参加,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延误将不予补考。

备注: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原件参加复试;2.涉及笔试科目的考生须按考试时间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3.有需要配备伴奏的考试科目,需严格按照复试要求执行

 

六、录取

1.复试各科目成绩为百分制,专业主科成绩须达到相关研究方向的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综合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2.各专业按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形下,以该方向专业主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仍相同,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择优录取。

3.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材料。

4.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5.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在复试过程中,提交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取消录取资格。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七、监督和复议

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并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我校研究生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

研招专用邮箱:yzw@sccm.edu.cn  QQ:962204493  咨询电话:028-85430277。

监督部门:四川音乐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430120。

附件下载:
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