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增硕士生导师和研究方向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10:06:05 作者:研究生处 点击:6001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拓展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方向,遴选更多有学术造诣的导师,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定于2019年6月进行新增硕士生导师及研究方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增硕士生导师和研究方向的依据
1、《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办法》(川音院【2015】55号);
2、《四川音乐学院关于第二硕士生导师(校外专家)的评聘与工作职责实施细则》(川音院【2015】56号)。
3、《四川音乐学院关于新增研究方向条件及评审办法的意见》(川音院〔2013〕14号)。
二、申报范围
凡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学科和领域均可申报。具体学科和领域名称代码如下:
学科或领域名称 |
学科或领域代码 |
艺术学理论 |
130100 |
音乐与舞蹈学 |
130200 |
美术学 |
130400 |
音乐 |
135101 |
舞蹈 |
135106 |
美术 |
135107 |
艺术设计 |
135108 |
学科教育(音乐) |
045111 |
三、申报要求
第一条中提及的三个文件已分别发给各培养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也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http://yjs.sccm.cn/)。
请各培养院系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着对学院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研究方向严格把关并进行初选。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研究生处学位办将不予以受理。
四、申报日期
申请者向培养院系提交申请及申报表。经初选后,符合条件者由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与申报支撑材料一并交研究生处学位办205。院系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五、材料展示
申报材料展示:2018年5月底,地点另行通知。
院学位办
2019年4月24日